书论:元·佚名《书法三昧》
这是几年前整理的十篇书论。版本来源比较杂,谨供一般性阅读。
书法三昧 元·佚名
楷法虽出于汉、魏,未见于三代,其源要从篆隶而变也。其点画、波、磔、横从、曲直、圆锐、端侧岂徒然哉,其中必有法矣。夫分上而分下,辨左而辨右,宜偏宜中,或藏或露,有起而有止,当向而当背,其俯仰,其收驻,其推让,其回折,先后开合之次序,大小长短之类聚,必使相称相应,然后体始成,而少合乎古人变楷初意尔。不然,字势虽可爱而无法之可尚,不过一楷书俗吏,如涪翁所云何足重哉。此编名书法三昧,不知撰者谁氏。其言或本于古人之所已言,而书则未有能尽知也。前元时见于都下馆阁名臣家,渔阳鲜于枢、吴兴赵松雪、康里巙巙子山常宝爱之。参政周伯琦来吴中,久而人方知其有是编。其归鄱阳也,人始得而相传之,乃知诸公之宝爱果然也。古人论书云:一须人品高,二须师法古。是书之法,学者习之,固常熟之于手,必先修诸德,以熟之于身,德而熟之于身,书之于手,如是而为书焉,其容止之可观,进退之可度,隐然自见于毫楮之间,端严而不刻,温厚而难犯,如邓志之论蔡君谟,始可以为善矣。临池君子,其谓然乎?金华胡翰仲申父识。
〇书法三昧歌#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
一 下笔#
下笔之始有折锋,有搭锋。凡作字,第一多是折锋,第二三字多是搭锋,承上笔势故尔。若一字之间右边多,是折锋应在左边故也。又有平起如隶,藏锋如篆。大要折搭多精神,平藏善含蓄,则妙矣。
二 布置#
布置如“中”字孤单则居中,“龍”字相并则分左右为二停,“衝”字则分为三停,“雲”字则分为上下二停。凡四方八面,点画皆拱中心。“唯、嚨、呼、吸”等字,左短口欲上齐,“和、扣、如、知”等字,右短口欲下齐。须先主后宾,承上接下,左右相应,以大包小,以少附多。太繁则减省,太少则增益。如此则成一字,自然可观。谓如“宣、尚、高、向”等字,须回转右肩。如“其、實、貝、真”等字,长舒左足。如“月、丹、用、周”等字,则峻拔一角。如“見、目、罔、内”等字,则潜虚半腹。如“無”字四竖,则上开下合,四点则上合下开。如“工、並”字,画则上仰下覆。如“三”字,则上画仰,中画平,下画覆;与“畺”字同。如“爻”字则上捺留,下捺放。“茶”字则上捺放,下捺留。如“亦”字右缩左垂,“斤”字则右垂左缩。上下亦然,如“毚”字则下“免”除二撇,“懸”字则除“系”左点,“譬”字则除上“口”,“盛”字则除“成”字中钩,如“神”字加一点,“辛”字加一画,“冊、门”字须自立向背,“八、州”字皆潜相瞩视。如字或止一点一画者,须大书以成其独立之势。如“昌、吕、爻、棗”等字须上小,“林、棘、羽、竹”等字须左蹙之类,难以枚举。以此类推,则随字立意位置,则知结体之大概矣。
三 运用#
夫作字之要,下笔须沉着,虽一点一画之间,皆须三过其笔,方为法书。盖一点微如粟米,亦分三过、向背、俯仰之势。一字有一字之起止,朝揖顾盼。一行有一行之首尾,接上承下之意。此乃古人不传之玄机,宜加察焉。
〇点之祖(凡点之类仿此)#
点之祖丶,蹲鸱之势,此三过侧法也。起自中而末锋自中出。点有尖秃斜正,随字势而用之。仰三角点、覆三角点,用于势当仰覆者。傍三角点,用于直波点水。直三角点、直四角点,用于“宀、帀”之类。乱四角点,起于兰亭“茂”字,用于“立、羊、善、美”等字。长鼠矢点,用于“長、吏、使、更”等字。短鼠矢点,用于“夾、奚、契”等字。三往一复点、向背点,两傍分八字相向,与中带相背立。宽横波点、促横波点,皆用于下四点。急雁阵、缓雁阵,“燕、然、樵”三字外不可用。拗两对点,用于“米、兆”等字。顺两对点,用于“飛、云”等字。顺三对点,用于“非、災、興、變”等字。上小字用于“光、堂”等字,下小字用于“示、系”等字,上八字用于“曾、公”,下八字用于“貝、只”。垂胆点,用于“宁、穴、字”等字。三角顾盼点,用于“州”字、“心”字。开三点,用于“系”。敛三点,用于“孚”。横三点,用于“龍”。间六点,用于“榮”。
〇画之祖(凡画之类仿此)#
画之祖一,勒法也,状如算子,便不是书。其法初落笔锋,向左急勒,回向右横过,至末复驻锋,折回其势。首尾俱低,中高拱,如覆舟样,故曰勒常患平。智永、虞世南,上而锺、王,多用篆法为画。欧阳、褚、薛多用隶法为画。秘诀云:“横画须直入笔锋,竖画须横入笔锋。”此不传之枢机也。
〇竖画之祖(凡直落笔仿此)#
竖画之祖丨,努法也。柳云:“努过直而力败。”其法初横入,笔向上行而少驻,复引锋下行,势须作凸胸而立。至末复驻锋收向上,此垂露也。末锋驻而不收,引而伸之,此悬针也。大要画多则分仰覆以别其势,竖多则分向背以成其体。“目”字之竖向也,“门”字之竖背也。“川”字中竖直,左右之竖相背。“冊”字中二竖直,左右之竖相背。“圖”字六竖相向,皆须分向背,以避铺算子也。
〇钩之祖(凡钩之类仿此)#
钩之祖【竖钩】,趯法也。柳云:“趯宜蹲而势生。”其法蹲锋上出,险势旁分。然亦分三体,左如“氏、長”字,须长趯以应右;右如“門、丹”字,须长趯以应左;中如“東、乘”字,趯须朝上。又有【竖钩】,棘针短而有力;【竖钩】虿尾,“丁、亭、寧”字用之;【竖钩】蟹爪,“殊”字用之。字字皆随体变化也。
〇短画之祖(凡策之类仿此)#
短画之祖一,策法也。其法仰笔䟐锋,轻抬而进,有如鞭策之势,故言策不言勒。异于勒者,勒则两头下中高,策则两头高中下。唐太宗云:“策者仰策仰收。”柳云:“策仰收而暗揭。”如“其、天、夫、才”之类,凡短画皆为策也。
〇撇之祖(凡撇之类仿此)#
撇之祖丿,掠法也。柳云:“掠左出而锋轻。”颜云:“掠仿佛以宜肥。”其法曰:“此乃斜悬针而末锋飞起也。”宜出锋处送笔力到而匀,不可半途撇出,则无力而瘦弱,如“大、夫、右”字之类是也。又谓之腕须直下笔而弯出之,如“左”字用须斜硬,“右”字用须腕转也。
〇短撇之祖(凡啄之类仿此)#
短撇之祖丿,啄法也,“水、永”等字用之。其法下笔驻锋后即出,名曰啄。柳云:“啄仓皇而疾掩。”凡字之短撇皆用之。丿隼尾也,如立亻头上撇是也,如鹰隼之立乎柱首。彡竖三撇者,则须分势,如“三”字之画为仰、平、覆也,此则上撇平,中撇斜,下撇直,状如柳穿鱼。
〇捺之祖(凡磔之类仿此)#
捺之祖乀,磔法也。今人作捺多是两驻,虽曰三过,其实不知此法也。其法首抢起,中驻而右行,末驻笔蹲锋而出。如兰叶之状,皆含蓄而不露,最为高也。柳云:“磔䟐趞以开撑。”又有“欣”字燕尾者,乃急就章之波法也。如水之自泉口流出,其下遇石激而过,故谓之激石波也。
右上项侧、勒、努、趯、策、掠、啄、磔八法备矣,书法运用尽矣。但于侧倚取妍,担夫争道,血脉联属,雄健妩媚,体态横生,出乎八法之外者,又须详论,非纸笔可形容。用力熟娴,自诣阃奥,至此不几其神乎。
四 为学纲目#
〇书法纲目,万字俱全#
凡学必有要,若网在纲,有条而不紊。永字者,众字之纲领也。识乎此,则千万字在是矣。
〇三静法地,五动象天#
地,静也,故以不变者法焉。天,动也,故以变者法焉。
〇次及条目,变点方圆#
变者,如高低长短阔狭,其变无穷也。点者下笔成点而后行也。方者自方,圆者自圆,如置箸于案,而非匾锋也。
〇俯仰向背,沉莹清权#
有俯仰向背者则俯仰向背,无则为之沉莹清权。沉者下笔不浮,刻入纸中也。莹者如孤月流天,无云翳也。清者非谓瘦与寒也,肥者亦有清气也,在参古帖而得之。权者如“鬢”“镸”无点之类是也。
〇拗者让者,引焉疑焉#
拗者,尔东我西而不失于相顺。让者,要还他地位,随时处宜而措之也。引如“左、詹”等字,引而伸之。疑如有伏兵,疑不敢动,如“帝、带”等类是也。
〇鸟立木上,雁在天边#
鸟立木上,“仁、行”之类是也。雁在天边,“燕、然、樵”之类是也。
〇掬特圆起#
掬者,从本身掬出也,故其上欲圆,囗字是也。特者,特笔写也,故其上欲起,口字是也。二者相须为用也。
〇抢折回联#
抢者,策类也。折则笔锋飞动,翻而非硬直也。回则有虚回、实回,联则有虚联、实联,二者不可偏废也。
〇齐努磋驻#
齐者,勒类也。努者,竖画也。磋者,左右揭腕也。驻者,如驻马无往而非此道也。
〇屋漏蜿蜒#
屋漏痕者,不见起止之迹也。
〇乌丝阑者,蔡襄所专#
乌丝阑者,锋正则两旁如界也。
〇复有八忌,切意精研。枯槁生硬,轻重缠绵。内外是纵,左右非坚#
枯槁则无润泽,生硬则非软美,轻重则不典,缠绵则不莹,内纵者腹肚阔,外纵者手脚不停分而长。左为左揭腕,右为右揭腕,皆不可无力。
〇知所趋舍,为书中仙#
趋所当法,避所当忌,则为尽善矣。
五 大结构#
- 雲空 上勾之应下,如鸟视胸。
- 九見 腕勾之应上,须折锋而起。
- 門月 右勾应左,半斜以锐为精。
- 來東 中勾应上,随缩锋而微露。
- 長民 左勾应右,须尽趯其锋。
- 黍委 上下之撇点,有阴阳之分,不分则无上下相承之意。
- 術衝 三排之直者,卓然中立不倚,而左右有拱揖之情。
- 畺三 三排之横画者,截然中处不乖,而上下有仰覆之别。
- 其目 四画之字,上下反其情,而二三但取顺。
- 然無 四点之字,左右要成八字,中带可就上不可就下。
- 皿四 四柱之字,左右上开而下合。
- 炎茶 两捺之字,或上点或下点,各宜所重。
- 反及 两撇之字,先长而斜硬,后差短而腕转。
- 廬多 此等字,先腕转而后斜硬。
- 口曰 不可横长,须下画长承直末。
- 臣巨 欲直左,而右旁短直应之。
- 旬匊 此等字里面与勾齐方称。
- 馬長 如此短画不得与长画相粘。
- 衣良 捺应左,勾须略平起。
- 莫矢 此等字下画宜长,撇短不转,而点取下之长短用之。
- 思志 心在下者,欲折右足,右宽方称。
- 見貝 此等字须右长,直画作小棘刺,中短画不可相粘,欲其圆净匀平,而啄短出,以点承长直而为之终。
- 遠還 凡之绕里面字,上大下小方称。
- 雖難 此等字直画微向左,以避右边之势。
- 鳥烏 屈脚之势,如角弓之张。
- 用周 须初撇首尾向外,次努首尾向右。
- 固國 初直画首尾向右,平画仰,次直画首尾向左。
- 戔森 重勾之字在乎先缩锋而后出锋,作趯以应,捺亦同。
- 作行 左短而右长。
- 於佳 右短而左长。
- 自因 左竖短,右勾微长。
- 亦馬 点之重并,亦必屈伸以变换之,不变谓之布棋。
- 三冊 画之重并者,必随宜屈伸,仰覆向背以变换之,否则如布算。
- 亹畺 繁杂者必求古人佳样用之,古无则不可擅写。
- 邊爾 太繁者宜减除之。
- 倉食 上面不可写波。
- 上下 直画宜短,点皆近上。
- 是足 卜字居中,下撇须横,而波啄之中又名三牵绾法也。
- 攵 初啄而画头接其尾,中复以波上接啄而终之。
- 心 初点向里,横戈斜平,勾向内而收,中点取高势,欲粘第三点,第三点又须与勾高,不可下。
- 風 两边悉宜圆,名曰金剪刀。
- 柔 下面“木”字左右须与直齐。
- 者 日字不宜正对土字。
- 十 横画较长,直画宜短。
- 七 横画较长,直画转而复回。
- 和 偏少者伸点画以就之。
- 氊 偏碍者屈钩以避之。
- 井 字之孤单者,展一画以书之。
- 棗 字之重并者,蹙一画以书之。
- 畫 九画之字,必须下笔劲净,疏密停匀,照应为佳。当疏不疏,反成寒乞。当密不密,反成宽疏。相揖相背,发于左者映于右,起于上者伏于下,此不易之法也。
- 辛 太疏者补续之,仍必有古人佳样乃可写。
- 左 画短而斜硬其撇。
- 右 画长而腕转其撇。
- 大 横画微短,撇就画上直下,至画下方腕转向左,波首微出画上,大要波首暗接连腕,末锋则血脉联属。
六 结构迳庭(一作“形勢”)#
- 错综 横蹔驚堅壟
- 分疆 龍細路諸詩
- 三匀 湘游衛轍識
- 疏排 分衣之大十
- 缜密 傑密墳蘇飜
- 短方 則向短江和
- 长方 崖喜蒼翠壽
- 让横 垂暮喜幸矣
- 让直 即印恒叩郎
- 让右 收改波號虢
- 让左 鑿缺對頤鄴
- 天覆 宇宫宁亨守
- 地载 血且蓋益正
- 承上 更天夫夬央
- 盖下 今合含令僉
- 上尖 卷在存奉奄
- 下尖 動助多少人
- 隔水 湍流波淸激
- 散水 沙汰江河濁
- 二分 裏表裘裳
- 上平 峻峰頌飡雄
- 下平 春眷合舂奉
- 从腕 虱風夙汛飛
- 横腕 先光見乞元
- 从撇 厥居戸左彦
- 横撇 又义大支少
- 从波 及友尺反愛
- 横波 還之逺趣連
- 从戈 伐成哉載茂
- 横戈 心必恐恕悲
- 匀画 靑書髙臺畺
- 阳画 大在辰天王
- 阴画 下不言六丁
- 平画 量童景皇黄
- 趯勾 列則乗制爭
- 绰勾 乎于亭手寧
- 齐撇 大合今夫奉
- 尖撇 庭戸延見冗
- 肥 古七曰八公
- 瘦 身亨事牟了
- 圆 比由心白回
- 向 目自尚圎内
- 背 飛北風斤非
- 邑 部郎鄉都邦
- 卩 仰即印卿御
- 回右肩 髙雪兩向禹
- 舒左足 其貝只寶賢
- 右占地 祠獨猶懐隅
- 左占地 敬亂彰彫歟
- 中占地 華壼賣堂蕪
- 上占地 雲雪宇宙宦
- 下占地 我衣是大芝
- 柳叶点 足復走是吏
- 栗子点 家方㡳亶父
- 翻捺点 火秋金卷来
- 瓜子点 亦失矢小尓
七 发笔先后【即现今所谓“笔顺”,因不便录入故略】#
八 名人字体#
此段旧有五百余字,集汉魏以来诸帖中之破体者,以其传写失真已久,又不注其所出,恐误后学,故不录。大率破体悉从篆隶而出,学者须自详考其法,果合于篆隶者取之,出乎俗笔者去之,岂可不知辨哉。洪武十五年三月十八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