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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行业标准有版权吗?

本人在知乎的答问

国家和行业标准有版权吗?#

【回答】

利益相关:本人曾从事于出版行业。

我们以下所说的都是国家出的标准。

这个问题有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第五条说:“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从立法精神来说,如果政府制定的一个标准必须执行,那么大家知道得越多越好,所以不应该有著作权;否则增加社会负担,影响标准的传播、执行;再说逻辑上也讲不通:你不给我看标准,不告诉标准是什么,又要我必须执行?上来先就要钱?

这么说,至少政府的强制标准不应该有著作权。这一点,应该是共识了。但最高法和国家版权局出的文件中,没有直接说强制标准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所说的范围,而只是说,推荐性标准受著作权保护。参考:保护标准版权 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这多少有点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意思,可能是因为一直有部门利益的问题。比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它的直属出版社中国质量标准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出版社),就是最大的得利方。中国标准出版社也一直跟很多出版社有冲突,有诉讼。2021年8月10日的消息,他们开了一个会,呼吁“新形势下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国家标准版权保护予以法条释义。”(意思可能有误,应该是: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法条释义,也就是在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确认他们的要求;以前的条例都没有涉及这个问题)参考:加强标准版权保护工作 促进标准有序传播应用 国家标准版权保护研讨会在京召开

国家标准制定部门很多,制定部门自己也有直属出版社,也出版上级机关制定的标准。不过这些年逐渐归口管理,可能中标社公关也做得不错,很多是在中标社出了。

很多出版社怕惹麻烦,一般只出自己行业的标准。这似乎是各方的默契。

总之是钱的问题。其实,国家制定的标准,不管是强制执行,还是推荐执行,不都是希望大家执行吗?放弃那几个版权费(其中不知道有多少能真正落到财政口袋里),推动标准的传播,推动各行各业的规范发展,是很值得的。

如果有些部门觉得自己的标准不稀罕社会执行,是要卖钱的,那就应该按专著的形式出版发布,而不是既要用国家标准的尚方宝剑,又要收钱,这样就逻辑混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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